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以及教育部招收保送生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我校2023年保送生招生办法如下:
(资料图片)
一、保送生条件
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外语类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中具备外语类保送生资格的英语或日语语种考生。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学生名单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二、申请程序
采取由学生本人申请,所在中学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学生填写《2023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情况登记表》,依照填表的要求逐项填写后,经中学校长签字盖章后,与获奖证书复印件、个人陈述(不超过1000字)等材料,于2023年2月25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邮寄或送到南京邮电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科。
三、考核与录取
1、由我校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组织保送生测试和考核,根据考生测试情况,参考考生平时成绩,综合评价,确定候选人名单,报请学校审核确定拟录取的保送生名单。具体测试、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我校按照规定时间将拟录取保送生数据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并将相关信息报送省教育考试院进行集中公示。
3、经公示无异议并审核通过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四、监督制约机制
1、由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招生监督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化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并维护考生和招生录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招生工作的良好形象。纪委监察部门邮箱:jbxx@njupt.edu.cn,监督电话:(025)85866836。
2、申请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推荐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一定程序进行推荐工作。如有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学校将把考生的违规事实报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
五、联系方式
1、电话:(025)85866668、85866669、85866270(传真)
2、地址: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9号(210023)南京邮电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科
3、网址:http://zs.njupt.edu.cn/
4、电子信箱:zsk@njupt.edu.cn
六、若国家或江苏省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按照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七、本简章由南京邮电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附件:2023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情况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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