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军检站
全省共设2个军检站,第一军检站在联勤保障部队960医院南院区(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路25号),主要负责济南、淄博、枣庄、东营、济宁、泰安、德州、滨州、聊城和菏泽10地市考生;第二军检站在海军971医院(青岛市市南区闽江路22号),主要负责青岛、烟台、潍坊、临沂、威海和日照6地市考生。军检时间安排在7月1日至7月4日,5日、6日统一组织复检,女生统一安排在7月1日参加军检。参加军检考生须在军检当日6:30前到达军检站。
二、面试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面试采取目测、口令调整和语言交流等方式组织。面试结束后,工作人员在《面试评分表》中填写“面试结论”(合格或不合格),并由面试组全体成员签名确认。面试结果当场告知考生,考生对结果有异议的,可现场申请复议,复议结论为最终结论。
三、体检
(一)体检前准备
1.体检按照《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检标准》执行。如果自己体格状况明显不合格,请不要报考。
2.参加军检时,需携带《政治考核表》、《准考证》、《病史调查表》(附件)、身份证、一寸免冠照片2张(红底)。做过屈光不正手术的考生,需同时上交盖有手术医院公章的原始病历、含有手术时间的诊断证明(手术时间截止至2023年9月1日满半年)。
3.为便于体检,请穿不带有金属拉链和饰物的分体衣服,穿脱方便的鞋袜,不允许佩戴项链、手环、手表等饰品,女性考生文胸不要带钢托,不要穿有金属片的内衣。
4.任何一眼裸眼视力4.5-4.8的考生,请自行提前配好眼镜,使矫正视力达到4.8以上并携带该眼镜参加体检。
5.体检前24小时不做剧烈运动,体检前一晚20点后禁食,24点后禁水,体检当天早上空腹,尽量排空大便并清洗肛周及会阴部。
(二)体检中注意事项
1.禁止携带除《政治考核表》、《准考证》、《病史调查表》、身份证、照片、眼镜、原始病例及诊断证明以外的任何物品。
2.军检期间,除部分检查项目外,考生全程佩戴口罩。如实填写《病史调查表》中相关内容,如存在相关病史请在□内打勾,并签字承诺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因隐瞒病史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3.体检分组进行,考生务必按照分组和医务人员的安排体检,切忌自行前往诊室检查。
(三)复检
1.现场可得出体检结果的项目,医务人员会现场告知体检结果;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当场提出复检申请,填写《复检申请表》,现场安排复检1次,复检结果经体检组长同意后,以最理想结果为准。体检结束后不再接收复检申请。
2.现场无法得出体检结果的项目,如血液、尿液检验项目,需要专科医师会诊或进一步检查才能得出体检结果的项目,统一安排在7月5日、6日复检。
3.病史调查项目,以考生签字认可的《病史调查表》为最终结论,不允许复检;心理测试和心理访谈项目,初检即为最终结论,不允许复检。
四、结果公示
7月8日,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统一公示合格考生体格检查结论。体检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大类,其中合格结论包括无岗位受限、装甲岗位受限、测绘岗位受限、舰艇岗位受限、潜艇岗位受限、潜水岗位受限、机降岗位受限、特种作战岗位受限、防化岗位受限、油料岗位受限、医疗岗位受限、导弹岗位受限、电子对抗岗位受限、通信导航岗位受限、伞降岗位受限等分结论中的一项或多项。考生最终体检结论必须满足报考专业所要求体检标准对应关系,才符合投档录取条件(例如:考生体检结论中有“潜水岗位受限”,考生报考招生计划中体检标准要求“潜水岗位合格”的专业则无法被投档录取)。
五、军检计划
各地市男考生参加军检时间划分,将根据各地市入围军检详细人数确定。请入围军检考生6月30日下午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查看详细计划。
六、异议解答
对于当场能够确定结论或结果的体检项目,承检医生当场告知考生,现场解答考生疑问。同时,各军检站开通体检咨询、答疑和监督举报电话。咨询答疑日期:6月29日-7月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济南军检站咨询答疑电话:0531-51613799、0531-51613947;监督举报电话:0531-51624632;
青岛军检站咨询答疑电话:0532-51870666、0532-85834041;监督举报电话:0532-51835424;
省军区招生咨询电话:0531-51627781;监督举报电话:0531-51627517。
附件:病史调查表.doc
(以上内容由省军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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